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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/3/25 11:14:00 发布人:企业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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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管理咨询合作协议
甲方:_(以下简称甲方)
法定代表人:_
乙方:_ (以下简称乙方)
法定代表人:_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专项事务管理咨询顾问,双方在“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、长期合作”的原则基础上,经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。
一、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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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性常规服务(包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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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甲方构建股权融资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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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甲方召开股权融资会议,对特定人群展开股权融资谈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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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甲方制作股权融资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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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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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员参加甲方与第三方合作项目考察,谈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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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项目公司股权融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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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公司尽职调查。
二、顾问费用与支付方式
按次或按项目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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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性的服务收年费_万/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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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服务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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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为甲方免费引荐投资者,融资后收取融资金额的_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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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尽职调查按次收费_万/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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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乙方商务谈判_万/次,前两次免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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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费用: 差旅费实报实销。
三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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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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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乙方按时、按质、按量提供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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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乙方按时提供服务及咨询项目的方案,并对提供的方案有完全的知识产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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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材料,保证其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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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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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时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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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建议,可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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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,并提出改进的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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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公司真实文件和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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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;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、解除、终止,本条款长期有效。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公开、引用甲方业务运行中的有关资料。
四、协议效力和违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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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未尽事宜,经双方磋商后,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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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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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议生效后,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外,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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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,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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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可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。
甲方(公章):_
法定代表人:_
日期:_年_月_日
乙方(公章):_
法定代表人:_
日期:_年_月_日
需要注意的是,在实际使用中,请结合自身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,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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